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位于望奎县先锋镇沿江村赵家店屯建筑面积156.75㎡住宅,评估价78,689.00元,一拍保留价55,082.3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一、拍卖标的:位于望奎县先锋镇沿江村赵家店屯建筑面积156.75㎡住宅。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现状:已控制未腾空。
二、瑕疵公示:1、由于该房屋现未腾空,因此在房屋交付时有一定周期,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买受人应向税务机关等部门咨询房屋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情况,因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欠缴税费可能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由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所欠缴的税费不从房屋变价款中支付,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通过另行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三、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院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送达网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价结果/当事人议价结果/法院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等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五、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买当地房屋时,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因违反限购政策规定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上述拍卖标的具备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条件,可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相应的税费依法依规缴纳。该处标的就现状进行拍卖。
拍卖标的物公告期间全天展示。
六、特别提示:本次拍卖只限定望奎县先锋镇沿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455-6456136(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455-6456007
望奎县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或网银中应有足够的余额(0.3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0.3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涉案款项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
,账号:08440101040018149),并注明附言为买受人XXX交纳拍卖价款。买受人在2024年12月6日17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依法依规交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只限定望奎县先锋镇沿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望奎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