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第一次拍卖)
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冈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徐志刚、汪井香名下坐落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昌盛镇政府所在地圣福源酒楼,面积461.55平方米商服楼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昌盛镇政府所在地圣福源酒楼,面积461.55平方米商服楼
起拍价:485,000元(评估价692,325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水电取暖费用自行查询。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绥化市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自行办理。逾期办理产生的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承担。
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无房产证税费较高,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主教育附加、契税等)具体情况及税额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税务部门查询,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如被执行人无力承担,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代缴后可自行追偿。
标的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供暖(欠供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如被执行人无力承担,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代缴后可自行追偿。
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办理水、电、电视、电话、物业、供暖等相关配套项目的过户登记、申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由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2024年10月2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冈县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冈支行,账号:091200752902640064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55-3236825 18245850452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冈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徐志刚、汪井香名下坐落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昌盛镇政府所在地圣福源酒楼,面积461.55平方米商服楼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9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冈县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冈支行,账号:0912007529026400646)并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人民法院(地址:青冈县昆仑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领取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55-3236825 18245850452 兴法官
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5日